“老漂族”心理健康需重视******
近年来,一些老人为帮助远在他乡的子女带孩子而成为“老漂族”,其中不少人由于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产生心理问题。本市心理咨询师杨秀华提示,子女要高度关注“老漂族”心理健康,多花时间与老人沟通,表现出足够的包容和体谅,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
“老漂族”主要是指那些年龄在50-70岁,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或为帮助子女发展事业,离开家乡,来到子女所在的城市生活的老人,能够和子女、孙辈生活在一起,是多么美妙的尽享天伦的画面,但环境的改变、社交的缺失和习俗的不同,以及医疗、出行等多方面的不便,让不少“老漂族”会感觉无所适从,感到孤单寂寞,还可能因育儿观念、生活方式等差异与子女产生矛盾,长此以往,很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
杨秀华提示,子女要有足够的包容和体谅,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多花时间与老人沟通交流,给父母足够的关注,给老人一个倾诉的出口。当父母刚从家乡来到新环境,要给老人一个适应的过程,积极帮助老人熟悉今后的生活环境,带着父母多到新地方转一转、走一走,讲讲新地方的生活习惯、传统习俗、市井民情等,让老人心里有数、做事有底。父母帮忙照看孙辈、打理家务,子女不能彻底放手不管、心安理得地享受父母的照顾,而是应该和父母分工合作,全家人一起创造和谐、轻松、幸福的生活。在节假日里,子女应该多带着父母和孩子到户外活动,丰富日常生活,避免父母的生活过于呆板单一;鼓励父母多参与社会活动,多结识新的朋友,拓展朋友圈,在新的环境中建立新的人际关系。
从老人的角度来说,很多“老漂族”都是为了帮助孩子更好地工作和生活,选择背井离乡,要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转变旧有的养老观念,积极适应新环境。主动与孩子沟通交流,遇到烦恼和实际困难,不要憋在心里不说,及时和孩子沟通能解决不少问题。要主动融入周围环境,平时带孩子在社区、公园等地方玩时,多和年龄相仿的邻居、老人聊天,一起锻炼。现在社区经常举办各类活动,还有各类舞蹈、合唱等团队,老人可以多参与活动,在空闲时间学些自己感兴趣的事,逐渐积累新的朋友圈子,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平时多关注本地的新闻报道,多关注有关异地医疗、养老落户等方面的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与子女在理念上出现差异时,多沟通、学习、倾听,积极学习新鲜事物。在节假日时,可以回老家探亲、放松身心。(记者刘波)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